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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万宏接过器官捐献荣誉证书
李万宏今年52岁,因病右腿残疾,但他自强自立,人残志不残,在多年前就有意捐献眼角膜等器官。在得到亲属的理解和同意后,他在镇民政办负责人的陪同下,到市红十字会正式办理器官捐献登记手续。他说:“器官捐献没有什么可怕的,是自己的生命的延续,也可以帮助到别人,是有益于社会的事情。”(红十字会)